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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标签:教育部,乡村教师,培训 2016-12-27 16:55: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将工作坊研修纳入省市教师培训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组建示范性工作坊,做好乡村教师工作坊主持人培养工作。

  (4)做好对示范性工作坊、区县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工作的指导和监管评估。

  (5)发掘先进做法、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定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工作坊研修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建立区县培训教研机构与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的协同机制。

  (4)遴选工作坊主持人,将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工作坊,组建乡村教师工作坊。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

  (7)做好工作坊研修本地资源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本地乡村教师工作坊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工作坊、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工作坊研修实施方案,制定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方案。

  (2)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

  (3)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区县做好本地资源的遴选、加工与应用。

  (4)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工作坊研修指导工作。

  (5)支持工作坊主持人制定研修方案,开展研修活动。

  (6)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为工作坊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7)及时发掘“好工作坊、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4.工作坊主持人职责

  (1)认真参加示范性工作坊研修,切实提升工作坊主持能力。

  (2)制定本乡村教师工作坊的研修方案。

  (3)组建坊内学习小组,建立小组间的合作竞争机制。

  (4)组织开展主题研修,解决乡村教师教育教学中的突出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研修,对乡村教师进行个性化指导。

  (6)指导本坊学员形成实践成果,提炼、汇聚、加工优秀成果。

  (7)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做好本坊学员的监管评估工作。

  (8)及时发掘“好小组、好学员、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宣传推广。

  5.教师职责

  (1)根据工作坊研修方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主题研修,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

  (3)积极参加常规研修,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4)有效利用工作坊,养成网络学习习惯。

  (5)树立分享、交流、合作学习意识,有效融入学习共同体。

  (6)学以致用,完成研修实践任务,提交培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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