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三、职责分工
1.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统筹规划,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大力推动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
(2)有效利用国培、省培、市培经费对区县进行支持。
(3)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区县开展送教下乡培训工作的指导、监管评估。
(4)发掘区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2.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区县送教下乡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2)积极引进高等学校资源,有效整合本地培训、教研、电教等部门资源,建立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片区研修中心和乡村学校四位一体的送教下乡培训支持服务体系。
(3)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县级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分学科(领域)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送培团队。制定相关激励政策,支持县级培训团队开展送培工作。
(4)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5)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6)有效加工送教下乡培训生成性资源,并纳入本地培训资源库,进行推广利用。
(7)依据培训质量标准,做好对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培训教研机构)、送培团队和乡村学校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8)发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
3.送培团队职责
(1)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切实提升送教下乡培训能力。
(2)按照培训实施方案,高质量完成送教下乡培训任务。
(3)梳理、研究乡村教师课堂教学的突出问题,提出解
决方法策略。
(4)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送教下乡培训实效。
(5)及时总结送培经验,有效推广送培成果。
4.乡村学校职责
(1)将送教下乡培训纳入校本研修规划,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实现送教下乡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机整合。
(2)会同送培团队做好诊断示范、成果展示和总结提升等环节的实施工作。
(3)负责研课磨课环节的实施工作。
(4)做好培训生成性资源的汇聚整理工作,向区县推荐代表性成果。将区县培训资源包和本校资源纳入校本研修课程。
(5)做好本校学科组和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
(6)做好本校实施工作总结,督促指导乡村教师做好总结提升。
5.教师职责
(1)认真参加诊断示范,找准自身课堂教学突出问题,明确研修目标任务,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研课磨课,借鉴示范课例,优化教学设计,及时将培训所学用于课堂实践,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实效。
(3)积极参与“说课、上课、评课”和“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展示活动,提炼生成个人代表性成果。
(4)认真进行个人总结,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制定下一步个人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