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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培训指南的通知

标签:教育部,乡村教师,培训 2016-12-27 16:55: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3.网络研修支持服务机构职责

  (1)根据区县培训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定网络研修支持服务计划,协助学校研制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方案。

  (2)提供满足培训需要的功能完善的网络研修平台。

  (3)支持区县和学校建立网络研修社区。

  (4)做好预设性课程资源开发建设工作,支持区县和学校做好本土化资源的遴选、加工与应用。

  (5)组建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专家团队,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支持区县做好县级培训者及校长培训工作。

  (6)支持区县和学校组织实施常规研修和专题研修。

  (7)做好线上与线下研修数据的记录、分析和反馈,利用大数据分析,支持教师反思改进与自主发展。

  (8)支持区县做好学校校本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支持学校做好教师研修的监管评估工作。

  (9)及时发掘“好学校、好教师、好成果”,做好典型经验、先进做法的总结与宣传推广。

  4.学校职责

  (1)校长为校本研修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根据区县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

  (2)完善校本研修制度,明确校内各方职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3)依托县域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立学校网络研修社区。

  (4)建立校级培训者队伍,提升培训者组织实施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的能力。

  (5)根据培训规划和职责分工,落实培训经费。

  (6)组织开展网络支持下的校本研修,参加跨校区域研修活动。

  (7)做好学校资源库的建设与使用工作。

  (8)做好对教师研修的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估工作。

  5.教师职责

  (1)根据校本研修规划与实施方案,制定个人研修计划。

  (2)认真参加常规研修,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技能。

  (3)认真参加专题研修,切实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

  (4)有效利用网络研修社区,建好“个人空间”,养成网络学习习惯。

  (5)学以致用,完成培训实践任务,提交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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