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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标签:教育部,办公厅,教育信息化,要点 2016-02-02 16:51:0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12.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

  充分发挥地方与学校积极性与主动性,引导学校围绕教育教学和班级、教师、学生、教务、后勤组织管理及家校互动等方面,开展利用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改进教学管理的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应用。(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继续开展“职业教育百所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项目及《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推广工作,组织培训交流,规范和推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责任单位:职成司、中央电教馆)

  13.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完善教育电子政务内网,开展教育部电子公文安全可靠应用试点。推进密码应用工作,完成教育安全认证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实现教育数字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电子签章签名等应用服务。建设教育部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教育行政审批网上预受理和预审查。启动建设教育政务信息资源库、教育网站信息采编共享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厅、政法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七)持续做好教育信息化培训。

  14.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到师范生培养和教师、校长的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建设500学时的优质网络课程,征集加工200件优质培训微课程,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教学培训紧密结合,完成不少于200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项培训。推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实验区建设经验。(责任单位:教师司)

  15.开展管理干部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

  继续举办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以新任教育局长为主,计划培训800人;举办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专题研讨班,计划培训15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开展本地区教育信息化管理干部专题培训工作,推进教育信息化深化应用、融合创新。(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八)加快推进地方教育信息化工作。

  16.推动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示范。

  总结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经验,结合各地推荐优秀案例,遴选一批覆盖不同地区、不同学段、不同类型、不同应用模式的示范点,组织专家重点指导,培育一批能够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的骨干学校、教师、课程,加以推广;在基础教育领域形成30个区域和60个学校示范案例,出版案例集。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工作,加快推广以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教学模式。(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17.分层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地区教育信息化“十三五”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的信息化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本地薄弱地区、薄弱学校与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在有效对接国家平台的基础上,着力建设具有地域特点的资源平台和管理平台,加强对区域内教育教学、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等的有效支撑。地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着力加强对学校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督促学校大力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广大师生在日常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有针对性、创造性地深度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手段,同时加大对校长和广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把教育信息化纳入本校总体规划,制订教师培训与应用目标,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作用。(责任单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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