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首页 > 政策资讯 > 正文

政策资讯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标签:教育部,办公厅,教育信息化,要点 2016-02-02 16:51:05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8.推动中华语言文字和优秀文化的传播与推广。

  启动全球汉语汉字和中华传统文化学习网络平台建设。开展“中华经典资源库”数字化工作,完成第一期资源库网络发布。开展中国语言资源采录与展示平台建设。完善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启动智能化测试试点。启动语言文字数字博物馆建设。(责任单位:语用司、语信司、人教社)

  加强网络孔子学院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络汉语教学资源,优化在线课程平台,实现网站注册总人数超过1000万人、注册学员60万人、在线课程30万节,与5家海外孔子学院合作开展O2O教学。(责任单位:国家汉办)

  (四)扩大网络学习空间应用覆盖面。

  9.大力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督促和指导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利用成熟技术和平台,统筹推进实名制、组织化、可管可控的网络学习空间建设,80%以上的教师和50%初中以上的学生拥有网络学习空间。鼓励教师应用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家校互动、网络研修、学习指导等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应用空间开展个性化学习、自主学习、协作学习,逐步实现“一生一空间、生生有特色”;鼓励学校应用空间开展教师考核管理、班级组织管理、学生综合评价、教学综合分析。(责任单位:科技司、基础二司、职成司、高教司、教师司、中央电教馆、国家开放大学)

  举办“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题研讨班,组织不少于200名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交流研讨网络学习空间的推进机制、应用模式和经验。(责任单位:科技司、人事司)

  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联合启动实施“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项培训,计划培训职业院校校长1000人、骨干教师2000人,中小学校长2000人、骨干教师6000人。(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五)完善教育资源云服务体系,提升资源服务能力。

  10.统筹推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印发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指导意见、资源平台互联互通办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与25个以上省级平台互联互通,平台体系汇聚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主流教材的数字教育资源,服务教师、学生、家长总量达到6000万人,基本形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国家平台应用培训和推广。完成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教育云规模化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科技司、中央电教馆)

  (六)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

  11.完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

  完善国家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完成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国家级和部分省级数据中心异地灾备。做好已建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推动各系统整合与全面应用,基本建成覆盖全国各教育阶段的学生、教师、学校经费资产及办学条件数据库,并实现数据的“伴随式”收集、分层次开放与共享。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始面向政府部门、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相关业务司局)

  制订《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各类教育基础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发布和使用。完善《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与相应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国教育机构“一校一码”,实现学校设立、变更和中止的全过程管理。继续推进教育统计基础数据库试点工作。完善“国家教育科学决策服务系统”建设与服务,推进省级应用。(责任单位: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加快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网上录取系统升级,确保试点省份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学生司)

  深化中外合作办学监管信息平台和学校校园网应用,公示办学信息,加强学校办学自律。(责任单位:国际司)

  做好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CEE)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服务。(责任单位:经费监管中心)

  推进教育考试综合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相关实施工作。(责任单位:考试中心)

其他项目资讯